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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 “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3944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党员活动日”的通知》精神,现将医院2023下半年度“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铸魂赋能、强基提质”党建工作任务,夯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委领导、高位统筹、统一安排、固定时段、自定主题,不断深化党建与思政工作效果。

二、工作安排

1.时间设定。“党员活动日”每半月设立一次,本学期活动时间为周三下午(具体时间见附件)。

2.参与人员。“党员活动日”开展的各类党建思政活动,由组织人事科负责总体安排,各基层党支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各单位在活动策划和组织过程中,应组织并指导入党计划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开展相关活动,同时注意吸纳党外师生员工参与。

3.活动形式。“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一般可采用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社会实践、影视教学、观摩体验等形式,也可安排适量“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每个“党员活动日”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也可利用专用时段,召开支委会或全体党员大会,研究讨论支部建设重大事项。

4.内容设计。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自觉、提升党性修养,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科学设计活动主题、合理安排具体内容。除规定必须完成的学习内容(附件1)外,还可引入其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思政活动。

5.日程安排。每个“党员活动日”,活动总时长不得少于3个小时。日程安排中,政治理论学习占比不得少于总时长的40%,所辖支部(党小组)的专用活动时间不少于总时长的20%,社会实践、现场教学等户外教育实践安排不得超过总时长的30%。

三、工作要求

1.周密筹划,合理安排。院党委结合学校“党员活动日”工作要求制定“日程安排表”(附件2),明确“党员活动日”的学习内容,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形式、参与人员等具体事项,并抓好落实。同时,要将审核后的日程安排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公示,确保全体党员知悉、参与。

2.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党员活动日的设定,属于院党委整体工作安排,与教学、医疗同等要求。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负主体责任。日程安排一经审核确定后,除因学校或医院重大活动影响外,任何基层党支部不得擅自进行调整,更不得变更活动性质。活动开展应严格遵守党内制度、纪律,全体党员要认真遵守组织安排,不得无故缺席。非党教师员工可不参加相关活动,但应遵守医院人事管理规定,在此时间段内,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医疗活动,不得擅自缺勤。

3.强化督导,树立表率。院党委依据日程安排,就“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抽查,工作开展及参与情况作为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评价的重要组成,对于不按规定组织开展活动的党组织及连续无故不参加的党员,根据党内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党委委员应视情参加所联系基层党组织所开展的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所在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做好活动指导和监督。

4.强化沟通,完善保障。基层党支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从各党建专项经费中支出,活动方案、经费用途和支出明细需提前向组织人事科提出申请,依照相关规定使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申请使用。如需聘请专业教师授课,也可向组织人事科提出申请、报备,所需费用可从党建专项经费中列支。

5.创新载体,增强实效。各基层党支部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内涵,积极拓展工作的覆盖面和参与度。要注重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舆论宣传,不断强化对党建思政规律的探索和把握,突出自身特色,创建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党建思政工作的吸引力、影响力。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度“党员活动日”学习内容

2.2023年下半年“党员活动日”日程安排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

                       2023年9月7日

 

 

 

 

 

 

 

 

 

 

附件1:

2023年下半年度“党员活动日”学习内容


文件制度类:

1.   《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通过)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7月13日发布)

5.《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5月22日发布)

6.《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16日发布)

7.《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2021年4月9日印发)

8.《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12月21日发布)

9.《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7年1月8日)

 

会议专题类:

1.   党的二十大会议专题

2.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6月28日)

3.   吉林省组织工作会议(8月16日)

4.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

5.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讲话类: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精神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

 

四史类:

1.《求是》

2.《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3.《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5.《中国共产党简史》

 

网页类:

1.共产党员网:http://www.12371.cn/

2.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3.新华网:

4.光明网:http://www.gmw.cn/

5.党建网:http://www.dangjian.cn/

及时了解以上网站关于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报道

 

※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讲话精神要及时加入到学习日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