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竭诚为您服务
今日日期:2025年05月02日 Friday 2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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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3812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设立“党员活动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思政工作有必要的时间,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设立“党员活动日”,具体如下:
一、落实校党委党日工作思路
坚持党委领导,统一安排、固定时段、自定主题,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的前提下,在整体工作日程中单设“党员活动日”,确保基层支部能够精心设计、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建活动“统筹难”“协调难”“推进难”“落实难”等实际问题,不断强化党建和思政工作实效,助推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真正发挥。
二、落实校党委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党员活动日”的设定按照学校党委总体工作计划,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上,依据党内政治生活频次和基层党建思政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并列入整体日程安排。
2.专时专用原则。“党员活动日”专用于基层支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内教育、社会实践等与党建思政有关的工作。除学校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3.合理分配原则。各基层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平台,合理安排时间,切实做好活动设计、创新党建思政方式,确保工作效能。
三、具体措施
1.时间设定:“党员活动日”每半个月设立一次,时间为每个工作月双数周的周四下午周会后时间。
2.参与人员:“党员活动日”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参加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入党计划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同时要吸纳党外人员参与。
3.活动形式:“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形式,由各支部自行研究确定。每个“党员活动日”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如政治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影视教学、文体活动或公益服务等,也可利用专用时段召开支委会、全体党员大会及党小组会,研究讨论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4.活动内容:按照“管党治党”要求,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主线,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等重要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制度作为主要内容。
5.日程安排:每个“党员活动日”活动总时长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学习占比不得少于总时长的40%,各支部(党小组)的专用活动时间不少于总时长的20%,社会实践、现场教学等户外教育实践安排不得超过总时长的30%。
四、工作要求
1.周密筹划,合理安排。院党委根据学校党委总体党建工作安排,每半年制定一次“日程安排表”,明确“党员活动日”的时间安排、活动形式、参与人员等具体事项,各党支部结合党委工作计划日程细化本支部日程安排并报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待查。
2.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审核后的日程安排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支部全体党员公示,确保全体党员知悉、参与。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签到制度,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落实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党员要认真遵守支部安排,不得无故缺席,党员参与活动情况将定期收集汇总,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