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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心脏超声检查

来源: 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4140

超声心电科于2014年由李改主任领军成立胎儿心脏超声团队,在吉林地区率先开展胎儿心脏超声检查,遵循“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的理念,致力于胎儿及小儿各类心脏疾病的超声诊断、预后评估、产后追踪随访,擅长对各种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超声诊断、预后评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独到的见解。

胎儿心脏超声的主要检查指征:1.高龄孕妇(年龄>35岁),或有异常妊娠病史,如胎死宫内、流产、引产史,羊水过多、过少。2.孕妇自身有先天性心脏病,或者曾经分娩过有心脏疾病的胎儿。3.孕妇患有感染性疾病:孕早期有病毒感染、感冒、高热病史。4.孕妇患有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酗酒、妊娠高血压。5.妊娠早期接触放射线、油漆、农药、染发剂等。6.孕妇服用过致畸药物,抗癌药物等。7.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如人工受精或试管胎儿)8.产科超声筛查提示可疑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如胎儿左心室强回声点,心包积液等)。9.确定或怀疑染色体异常(如唐氏筛查高风险等)。10.胎儿颈项透明层(NT)增厚,单脐动脉,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